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发【2024】1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主要建设内容:砂石路64条,长度为83.449km;渠道衬砌3条,长度为1.290km;建筑物62座,其中:60圆涵14座,80圆涵30座,1*1方涵9座,2*1.2方涵2座,节制闸7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总工期366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2.6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37,956,564.2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记录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用于核实查询的信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施工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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