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项目(勘察),已由项目被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编号:XDZB134-002。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投标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征集申请人)参加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项目(勘察)
(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征集范围:
根据征集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拟邀请初步、详细勘察投标单位征集。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拟邀请勘察投标单位征集项目的申请人,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勘察资质:申请人具备具备以下a、b两项资质之一: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5、业绩条件:2019年10月至今独立完成过同等规模项目勘察(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勘察合同金额20万以上或建、构筑物和配套工程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勘察业绩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标的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初步、详细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勘察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财务: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3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9、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10、拟承担涉密工程勘察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1、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征集项目。
14、本次征集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8时30分00秒---2024年10月28日12时00分00秒
(周末可正常领取文件)
征集文件费300 元/本,售后不退。五、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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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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