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要求
1、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类型
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与我院关系为投标联合体。本次入围招募是为我###市场需要而需与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而进行的公开征集活动。合作伙伴入围后,按照设计院《联合体投标伙伴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与按需入围单位签订联合体伙伴入围意向协议,具体项目投标时根据项目签订具体联合体投标协议。
2、合作伙伴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法人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经营证明。多个分支(代表)机构同时参与同一序列申请的其申请将被否决)。
(2)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资质序列1: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序列2: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序列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资质序列4: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序列5: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市[2020]94号)规定资质对应关系的有效期内的上述同等资质。在入围有效期内,因资质到期未按国家规定日期取得同等或以上资质的,不再邀请参加具体项目投标伙伴选用。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金额页、签字页,时间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内,应具有以下业绩:
资质序列1-3:具有1例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税)以上的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其中类似业绩包括:数据中心、变电站、新能源、车###市政公用等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应包含变配电系统、光伏###路云一###市政施工等中的至少1项内容。
资质序列4-5:具有1例合同金额100万元(含税)以上的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其中类似业绩包括:数据中心、变电站、新能源、车###市政公用等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内容应包含变电力设计,新能源###市政项目设计等中的至少1项内容。
(5)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中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被中国移动通****公司或中国移****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信用中国&rdquo****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在“信用中国&rdquo****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分支(代表)机构和/或其所属法人(社会团体)存在上述情况的,相互累及。(须提供承诺函)。
(7)针对与我院采购****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该单位的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3、合作分工界面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作模式及退出机制
1、合作模式
经审查,我院与入围合格的合作伙伴签订联合体伙伴入围框架协议,具体项目投标前与最终确定的联合体合作伙伴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自框架协议签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入围合作方拒不签订联合体伙伴入围框架协议的,我院有权终止该入围合作方入围资格。
2、退出机制
联合体投标伙伴和联合体成员方均适用退出管理机制。联合体投标伙伴退出联合体投标伙伴招募入围名单;联合体成员方退出该中标项目或者合作意向协议。
退出包括主动退出、强制退出、到期自动退出。
主动退出: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联合体投标伙伴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以退出。
(1)在此期间,我院不再邀请联合体投标伙伴开展选用工作;
(2)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在退出前妥善解决因退出带来的客户服务、业务延续等问题。在此期间,联合体成员方应继续按照协议文本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直至我院选用出新的联合体成员方开展该项目实施。
(3)若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未经同意擅自退出的,我院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主动退出造成我院或者客户损失的,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应赔偿。
出现以下情形的,我院有权终止协议,要求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强制退出,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对方应赔偿:
(1)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在合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业务;
(2)因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违反我院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关要求,或者在协议期内出现重大经营亏损而无法正常运营,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私自篡改变更业务内容、业务开展频次、业务开展时间,或者项目合作期间将项目合作信息透露给竞争对手,对我院或者客户利益造成损害。
到期自动退出: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文本期满后,双方未签订新的文本,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自动退出。
1、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类型
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与我院关系为投标联合体。本次入围招募是为我###市场需要而需与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而进行的公开征集活动。合作伙伴入围后,按照设计院《联合体投标伙伴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与按需入围单位签订联合体伙伴入围意向协议,具体项目投标时根据项目签订具体联合体投标协议。
2、合作伙伴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法人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经营证明。多个分支(代表)机构同时参与同一序列申请的其申请将被否决)。
(2)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资质序列1: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序列2: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序列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资质序列4: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序列5: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市[2020]94号)规定资质对应关系的有效期内的上述同等资质。在入围有效期内,因资质到期未按国家规定日期取得同等或以上资质的,不再邀请参加具体项目投标伙伴选用。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金额页、签字页,时间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内,应具有以下业绩:
资质序列1-3:具有1例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税)以上的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其中类似业绩包括:数据中心、变电站、新能源、车###市政公用等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应包含变配电系统、光伏###路云一###市政施工等中的至少1项内容。
资质序列4-5:具有1例合同金额100万元(含税)以上的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其中类似业绩包括:数据中心、变电站、新能源、车###市政公用等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内容应包含变电力设计,新能源###市政项目设计等中的至少1项内容。
(5)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中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被中国移动通****公司或中国移****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信用中国&rdquo****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在“信用中国&rdquo****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分支(代表)机构和/或其所属法人(社会团体)存在上述情况的,相互累及。(须提供承诺函)。
(7)针对与我院采购****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该单位的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3、合作分工界面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作模式及退出机制
1、合作模式
经审查,我院与入围合格的合作伙伴签订联合体伙伴入围框架协议,具体项目投标前与最终确定的联合体合作伙伴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自框架协议签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入围合作方拒不签订联合体伙伴入围框架协议的,我院有权终止该入围合作方入围资格。
2、退出机制
联合体投标伙伴和联合体成员方均适用退出管理机制。联合体投标伙伴退出联合体投标伙伴招募入围名单;联合体成员方退出该中标项目或者合作意向协议。
退出包括主动退出、强制退出、到期自动退出。
主动退出: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联合体投标伙伴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以退出。
(1)在此期间,我院不再邀请联合体投标伙伴开展选用工作;
(2)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在退出前妥善解决因退出带来的客户服务、业务延续等问题。在此期间,联合体成员方应继续按照协议文本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直至我院选用出新的联合体成员方开展该项目实施。
(3)若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未经同意擅自退出的,我院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主动退出造成我院或者客户损失的,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应赔偿。
出现以下情形的,我院有权终止协议,要求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强制退出,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对方应赔偿:
(1)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在合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业务;
(2)因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违反我院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关要求,或者在协议期内出现重大经营亏损而无法正常运营,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私自篡改变更业务内容、业务开展频次、业务开展时间,或者项目合作期间将项目合作信息透露给竞争对手,对我院或者客户利益造成损害。
到期自动退出: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文本期满后,双方未签订新的文本,联合体投标伙伴或者联合体成员方自动退出。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