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Z
2、项目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度)
3、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7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大丰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微型站及恶臭监测站进行两年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运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2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3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因空气监测站运营工作受到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2)招标人(采购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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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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