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正招字[2024]第358号 项目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央空调及辅助供热锅炉运行与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中央空调及辅助供热锅炉的运行与维护,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央空调运行维护: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辅助供热运行维护: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 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书或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书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书或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6)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属于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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