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安区人大代表工作室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3年现场维保服务、数字互动屏售后服务、软件升级维护服务(数字互动屏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代表履职平台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书面承诺)。
合同包2(街道人大工委及工作室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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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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