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DY
二、报价有效期:180日历天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请登录)
六、采购标的名称:长山分公司2025年度脱硝用液氨项目
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大唐长山热电分公司2025年度拟采购脱硝用液氨1800吨。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1号机组(660MW)锅炉脱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机中电设计研公司2013-12)中设计参数要求,一墙之隔的中化吉林化工有限公司,液氨制氨工艺均能满足长山分公司脱硝液氨需要,从工艺、储存、投资和长山分公司特定的地理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长山分公司采用无液氨罐的氨站蒸发系统,因未设置液氨罐,不能使用车载液氨,只能通过管道获取液氨,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是唯一能够通过管道向长山分公司输送液氨的厂家。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规定。因此拟与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直接采购。
九、(请登录)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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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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