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再生铝项目-闭式冷却塔及软水处理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单位为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再生铝项目-闭式冷却塔及软水处理设备采购
2.2采购范围:闭式冷却塔(FBH-80TD Q=50m∧3/h P=7.5KW H=32m V=1m³ 含软水处理装置)1台。
2.3交货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4交货期: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5日内交货,交货时间和顺序应满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2、资格要求:谈判商为有资质的标的物生产、制造厂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供应商销售合同(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或采购订单和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与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预警清单、负面清单及黑名单。
3.6、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开展的贸易必须符合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格禁止开展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中关于贸易业务“十不准”要求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7、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注册方式:
(请登录)
5.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下午16:00前下载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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