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采购5G无源物联网系统搭建开发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1.1本次采购预估规模为:不含增值税1950000.00元;
1.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
1.1.4质量要求: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联通公司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1.5服务期限及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上限金额执行完毕,但最晚不超过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停止下单;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协议终止。
1.1.6质保期:终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 24个月。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518.20元/人/天,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基本业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网络或信息用生产支撑类管理平台(系统)开发案例至少1例,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提供:(1)清晰、有效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金额页(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以该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无金额的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加盖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或标识有甲方系统水印的订单均视为有效订单))、标的内容页、双方签章页;
(2)每个合同至少随附一份合同对应的清晰、有效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若合同为平台电子合同,则须提供电子平台合同签订截图(包含平台界面和合同编号或合同名称),及电子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编号、合同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等),若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部分关键信息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2.4研发团队:投标人研发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合同履行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信誉声明”;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投标人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严禁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禁入期内的投标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本次招标。
【提供: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信誉声明”扫描件。】
2.5.2投标人须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提供: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2.5.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5 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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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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