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YX
项目名称: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有限公司)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72000.元
项目概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57号令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宁建规发[2024]7号文中桥梁与地下工程、建筑节能、地基基础、市政工程等专项资质部分必备参数的检测设备采购。所采购设备技术要求、性能参数需满足相应的检验检测标准。
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要求:
1.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项目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3.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维保期:一年免费维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的通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鼓励环保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 10月31日至 2024年11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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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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