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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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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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河道堤围等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第四子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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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河道堤围等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第四子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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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实施地址:高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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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申请本级财政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申请本级财政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高州市河道堤围等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第四子项目)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是对全市损毁的堤围(护岸)、水库(山塘)、水闸以及农村灌溉水利设施进行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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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施工、采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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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约为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工作工期为2个月,施工工期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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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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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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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③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④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⑤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⑥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的社保证明。(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和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承担项目在各环节的分工、责权、连带责任。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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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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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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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 0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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