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请登录)受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黑连沟灰场光伏项目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黑连沟灰场光伏项目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谈判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
2.3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由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10.5MWp。本项目位于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及厂内区。
2.4采购范围:本项目容配比约1:1.17,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配置集电线路进线柜:1面,出线柜1面,PT柜1面,接地变出线柜1面,SVG出线柜1面。光伏场区拟采用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
项目需采购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40台(含配套通讯控制箱4台)。单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逆变器可用自然冷却或智能风冷的散热方案。组串式逆变器的交流输出侧接连接到箱变低压侧;专用工具、仪器:逆变器安装、转运、运行、检验、维修过程中必要的专用工具;逆变器安全运行必需的设备和装置;技术资料(含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审查用文件)等,设备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不低于5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5交货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供货,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从下达书面通知之日算起,交货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
2.6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按照项目所在地分批次发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8质保期:不低于5年质保。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响应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提供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代理商响应的,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响应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两份逆变器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中单机功率225kW组串式逆变器的容量不低于20MW(含20MW)。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量页扫描件,每个合同业绩需附该合同任意一笔甲方付款凭证或能证明与该合同相关的任意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若为外文合同,需提供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3.5.3本项目通过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5.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项目或区域代理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本项目只允许其一家代理商参与响应,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响应,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响应。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响应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合同业绩。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7日前17:00,(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已由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请登录)受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黑连沟灰场光伏项目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黑连沟灰场光伏项目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谈判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
2.3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由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10.5MWp。本项目位于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及厂内区。
2.4采购范围:本项目容配比约1:1.17,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配置集电线路进线柜:1面,出线柜1面,PT柜1面,接地变出线柜1面,SVG出线柜1面。光伏场区拟采用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
项目需采购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40台(含配套通讯控制箱4台)。单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逆变器可用自然冷却或智能风冷的散热方案。组串式逆变器的交流输出侧接连接到箱变低压侧;专用工具、仪器:逆变器安装、转运、运行、检验、维修过程中必要的专用工具;逆变器安全运行必需的设备和装置;技术资料(含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审查用文件)等,设备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不低于5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5交货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供货,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从下达书面通知之日算起,交货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
2.6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按照项目所在地分批次发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8质保期:不低于5年质保。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响应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提供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代理商响应的,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响应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两份逆变器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中单机功率225kW组串式逆变器的容量不低于20MW(含20MW)。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量页扫描件,每个合同业绩需附该合同任意一笔甲方付款凭证或能证明与该合同相关的任意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若为外文合同,需提供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3.5.3本项目通过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5.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项目或区域代理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本项目只允许其一家代理商参与响应,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响应,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响应。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响应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合同业绩。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7日前17:00,(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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