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PWR 17×17型乏燃料运输容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PWR 17×17型乏燃料运输容器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为3台PWR 17×17型乏燃料运输容器系统,具体内容涉及容器系统的设计、制造、取证、验收、试验、服务、培训、文件、运输、保险等。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五章中介绍了详细的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和边界等。 |
2.3交货地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货物的,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上海港 |
2.4交货期 2025年12月31日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3.2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4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9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适用依法必招项目)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
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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