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中标中交营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中交营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海水消防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港仙人岛港区。工程新建一个15万吨级LNG泊位,最大可靠泊26.6万方LNG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620万吨,泊位长度376m,采用“蝶”形布置方式,由1座双层工作平台、4座靠船墩、6座系缆墩组成,可兼顾多种设计船型的靠泊使用要求,配套码头设施及与接收站相关的水工设施,包括但不限于LNG码头(栈桥靠船墩、系缆墩、工作平台、补偿平台、通信、导助航、码头消防等)、港池及航道的疏浚、引桥的水工结构、应急通道和应急锚地。建设一套海水取排水设施,对回旋水域进行拓宽疏浚,疏浚总方量约为53.9万m³。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海水消防泵(含配件、连接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制造、检测(出厂检验及第三方检验)、试验、包装、运输、装卸、在指定地点移交、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具体技术要求以《中交营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总承包海水消防泵(0511-P-1301A/B/C/D)技术规范书》为准。
2.3交货期
预埋件预计进场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31日,海水消防泵的交货时间暂定为2025年8月10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供应商在收到供货通知后15天内,应按供货通知要求的数量和规格型号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
辽宁省营口港仙人岛港区,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的地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投用的海水消防泵(流量1100m³/h及以上,扬程135m及以上)的设备供货业绩。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发票和签章页复印件。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及参数等关键指标,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消防泵型号与流量兑换表并加盖公章;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规模及参数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
提供制造商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为准】
4)投标人未被中交集团及所属公司列入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且在有效实施期内或在整改期限内。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合同等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及所属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和信用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5日09:30时至2024年11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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