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在线自动检测和监控设备需进行专业化运营维护。根据这一要求,污水处理在线设备和视频监控运营合同即将到期,需继续委托具有运营资质的单位对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控进行运营;
1.2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1.3最高限价:3万元(含税,税率:6%)。
1.4结算付款方式:对公转账,现金汇款,运营期结束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票,甲方挂账办理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2资质要求:具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二级)及以上;
2.3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承接过污水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和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的);
2.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06日09:00时起至2024年11月11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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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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