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请登录);建设规模:装修建筑面积约94405.22平方米;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8#研发办公楼、9#新型显示科研中心总部办公楼、11#新能源科研中心总部办公楼、12#研发办公楼等部位装饰装修以及新增电梯、卫生间、厨房、LED及多媒体会议、部分楼层展陈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8#-12#楼在2025年4月30日前具备办公桌椅安装条件,在5月31日具备办公条件。)
2.标段划分: / 。
3.合同估算价:179665683.19元。
4.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中装饰装修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类型,合同中须明确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6)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中装饰装修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项目负责人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类型,合同中须明确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予以认可。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2家;(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4)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递交;(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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