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荆门市生态系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项目编号:CGZB-241021-HBTT-F0197-0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荆门市生态系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项目编号:CGZB-241021-HBTT-F0197-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荆门市生态系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
采购包1:采购1家服务商为本项目提供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气象监测单元、声源识别及声源方向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户外显示单元、车流量监测单元(4a类功能区监测站)、VPN通信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不含税79.22万元,增值税税率13%。
采购包2:采购1家服务商为本项目提供设备调试及平台接入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不含税51.47万元,增值税税率6%。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项目实施地点:荆门市。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采购包划分情况见1.5条款。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每个采购包一家,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
□ 家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具体如下:
采购包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
采购包1 | 噪声自动监测子站 | 套 | 11 | 42762.71 |
气象监测单元 | 套 | 11 | 7349.76 | |
声源识别及声源方向识别系统 | 套 | 11 | 5566.95 | |
视频监控系统 | 套 | 11 | 3227.94 | |
户外显示单元 | 套 | 11 | 1097.5 | |
车流量监测单元 | 套 | 2 | 13333.81 | |
VPN通信设备 | 套 | 11 | 9584.49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1家服务商为本项目提供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气象监测单元、声源识别及声源方向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户外显示单元、车流量监测单元(4a类功能区监测站)、VPN通信设备。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荆门市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唯一有效授权。
3.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8 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交货期满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1.9 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质保期满足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1.10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参选人为代理商,参选人主要产品(噪声自动监测子站)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应答承担连带责任;
②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黑名单”的;
(11)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黑名单” 的。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进行计算,框架合同以合同项下的订单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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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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