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申报人应在2024年12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无需装订),同时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扫描件,收件邮箱:********@********。 联系地址:江苏###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0号商务A 区D座2###路韬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律师********,蒋律师********。期满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同时,镇江兰玲建****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债权申报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其计算到破产受理日即2024年10月28日(当天不计息)。二、债权申报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书面材料(一)债权申报人是单位的,提交下列材料:1.债权申报书,列明申报人基本情况,并说明债权产生的依据、 金额及担保情况等;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代理人的须有委托**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3.债权发生的依据,如合同等;4.债权申报人已履行合同的依据,如汇款凭证、送货单等;5.债权金额计算清单(对账、审计等情况)。(二)债权申报人是自然人的,提交下列材料:1.债权申报书,列明申报人基本情况,并说明债权产生的依据、 金额及担保情况等;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有代理人的须有委托** (委托**所的指派函);3.债权发生的依据,如合同等;4.债权申报人已履行合同的依据,如汇款凭证、送货单等; 5.债权金额计算清单(对账、审计等情况)。债权申报人若主张债权享有优先权(抵押权、质押权等),或者主张保证担保债权的(区分担保追偿与担保预追偿),应当附有相关证据材料。主张取回权或者抵销权的,应当另行提交取回权或者抵销权申请书,并且比照债权申报的要求提交证据材料。单位的申报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自然人的申报材料应当由申 报人签名。(三)其他注意事项1.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则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裁决、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复印件;2.需要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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