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百利康诚公司厂房工程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内备[2024]3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百利康诚机电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5527.4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 百利康诚机电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百利康诚公司厂房工程装修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5527.48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厂房改造,总投资额4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宏源道20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百利康诚公司厂房工程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占地面积 8529 平方米,改造面积 15527.48 平方米,其中地上 15527.48平方米,地下 0 平方米,共分 4 个单体,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7933.97 平方米,最大跨度18 米,最大层数 2 层(局部 3 层),最大建筑高度 17.4 米,施工内容包括:主厂房、附属厂房、水泵房、锅炉房及空压站、传达室、新增连廊、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959.226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以上人员须提供企业出具的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注: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 号和津建筑[2012]141 号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内容为准,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系统无法登陆,则以各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查询截图为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请登录)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
本项目百利康诚公司厂房工程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内备[2024]3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百利康诚机电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5527.4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 百利康诚机电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百利康诚公司厂房工程装修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5527.48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厂房改造,总投资额4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宏源道20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百利康诚公司厂房工程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占地面积 8529 平方米,改造面积 15527.48 平方米,其中地上 15527.48平方米,地下 0 平方米,共分 4 个单体,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7933.97 平方米,最大跨度18 米,最大层数 2 层(局部 3 层),最大建筑高度 17.4 米,施工内容包括:主厂房、附属厂房、水泵房、锅炉房及空压站、传达室、新增连廊、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959.226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以上人员须提供企业出具的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注: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 号和津建筑[2012]141 号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内容为准,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系统无法登陆,则以各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查询截图为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请登录)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