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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智能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11-06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智能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智能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CTT-20240919-1166(02))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74200元,适用税率13%,预计含税金额83846元。主要采购智能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增值税税率

预估含税总价(元)

1

智能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

212

350

74200

13%

83846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询价小组按照综合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当出现报价一致时,以供应商【类似业绩含税金额】高者优先。成交原则: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50元,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超过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采购智能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止。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参选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应不低于2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DTU设备销售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3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供应商控股关系。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产品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可同时参与应答。本项目核心设备为:DTU设备。(制造商应答的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承诺;代理商应答的审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拓展业务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参选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以上情形相关承诺。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注:审查相关承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07日09:00至2024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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