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园林2024年11月-2025年4月零星机械(随车吊)半年租赁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方园林2024年11月-2025年4月零星机械(随车吊)半年租赁项目。
2、交货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
3、项目规模:服务费约19.95万元。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实时将租赁机械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工作完成时间服从招标人要求,不得误工。
注:本项目为零星维修项目的机械租赁服务,项目地点分散、供货时间具有随时、突击性且须多次进场。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至误工影响总工期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服务期:半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7、招标范围: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的机械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现场管理人员须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期等工作;(2)根据招标人需要,按时按量提供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安排驾驶员进场服务,定时定额完成派遣工作,费用中标人承担);(3)全面负责被派遣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投标人需为被派遣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有持证上岗要求的,含人员相关证件办理;(4)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得派遣至项目现场。上下班途中及工作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现场应委派技术员、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2、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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