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推进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21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评估,鉴于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评估》即将到期,现需重新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矿井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标段:
委托具有煤炭开采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并出具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2.2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4项目服务期限:自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三十个日历天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煤炭开采业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11月08日18:00至2024年11月13日18:00(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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