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RT
项目名称: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5000.00元
最高限价:87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非中小企业。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5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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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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