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SZC-
项目名称: 兴化市基层医疗机构心电诊断服务能力提升
预算金额: 100.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兴化市基层医疗机构心电诊断服务能力提升(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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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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