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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服务及2025-2026年财税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服务及2025-2026年财税咨询服务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为扎实开展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企业所得汇算清缴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梳理防范日常涉税风险,同时提升公司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需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2024-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工作及2025-2026年财税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

标包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

1)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的编制,提供专业意见;

2)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的各对应调整事项是否及时调整并予以反映的情况,提供专业意见。

3)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是否反映甲方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及汇算清缴的情况,提供专业意见。

4)对甲方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就其中的重大调整事项和相关政策解读提供合理性建议。

标包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财税咨询服务项目

1)全税种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全税种检查,对公司合并范围内企业全税种事项进行梳理,判断是否严格符合税法各项规定,发现税法层面存在的风险事项,出具税务咨询报告。

2)税务培训。每年为公司提供一次税务专项培训。针对公司提出的日常涉税事项的描述及相关资料,对日常事项进行涉税分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合理税务建议,帮助公司梳理并防范日常涉税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消除涉税隐患,确保“应缴尽缴、应享尽享”。

3)日常税务工作。服务机构派一名工作人员驻公司办公,处理母公司日常涉税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纳税申报、发票申领及开具、税务登记、内外部税务检查配合。

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①向南方电网系统内单位发出内部关联交易及往来询证函,跟踪回函情况,对回函结果进行核对,对回函不符的函证进行核实并给出调账意见。②复核各子公司编制的决算报表,指导子公司对编制错误、不符合勾稽关系或逻辑关系的报表进行修改。③编制母公司及合并口径财务决算报表(2024年度-2025年度),按南方电网的会审意见及时更正不符合编制要求的报表,直至全套决算报表上报国资委并通过审核。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标包1:框架招标、标包2:专项招标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中标人数量

中标权重

服务期限

标包之间是否兼中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

111.79

3

第1中标人中标权重50%,第2中标人中标权重30%,第3中标人中标权重20%。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可兼中两个标包

/

 

2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财税咨询服务项目

91

1

第1中标人中标权重100%;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合计

202.79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排名

预计分配金额

(万元)(含税)

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

第一名

55.90

第二名

33.54

第三名

22.36

2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财税咨询服务项目

第一名

91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清单(如有)。

(2)报价方式:

标包1采用投标费率的报价方式,标包2采用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3)有效报价:

标包1:投标费率低于100%为有效报价,标包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

(4)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

标包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至2026年5月31日;

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服务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4.1)框架协议期内

a.服务商实际服务量达到中标份额120%时,即可终止该服务商的框架协议。

b.服务商实际服务量未达到中标份额被取消中标资格的:1)同一标的没有其他服务商:终止该服务商的框架协议,剩余份额(剩余份额=中标份额-实际服务量,下同)不再执行;2)同一标的有其他服务商:该服务商的剩余份额将分配至同一标的的其他服务商,其他服务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4.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服务商实际服务量在中标份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服务商实际服务量未达到中标份额的80%时,须延长该服务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至中标份额80%(最长为一年)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一年仍未达到中标份额的80%,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服务商实际服务量达到中标份额下限(中标份额的80%)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服务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服务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4.3)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批复。

(4.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服务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4.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服务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4.6)潜在服务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标包2:/。

(5)承包方式:/

(6)结算方式:

标包1:结算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费用(单个订单计费单位营业收入的规模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收费标准得出)×0.7×中标费率

标包2:结算价=中标金额

(7)相关说明:

标包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

具体项目及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出具的委托书为准。

由招标人决策单独采购项目,不在本次框招范围内。

标包1为框架采购合同,本项目各标包所列中标比例(暂定金额)为估算金额,仅作为招标估算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有效期内发生的订单采购量为准,因订单金额大小不一及项目订单需按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框架分配比例及实际结算金额可能与预估采购标包金额存在偏差,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出现招标人无实际实施需求,导致中标人未接收到单项订单的情况。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后实际委托为准。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120%,则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根据《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0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规定的计件收费规定,以计费单位营业收入的规模划分收费档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按照确认服务费用,该服务费用包括了完成本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误餐补助、报告编制、审查费等全部费用。

附表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收费标准:

档次

收入规模(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3.00‰

2

超过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1.00‰

3

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0.50‰

4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0.30‰

5

超过5000万元-1亿元部分

0.20‰

6

超过1亿元-5亿元部分

0.10‰

7

超过5亿-10亿元部分

0.05‰

8

超过10亿元部分

0.02‰

标包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财税咨询服务项目

标包2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全税种检查

2

 

税务培训

2

 

日常税务工作

2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

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方和成员方均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6个月或以上(可扣除、亦可不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均向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8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1

取得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和分所执业证书。

标包1

2

取得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和分所执业证书。

标包2

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失误,没有被中国会计师协会等部门处罚(须提供相关证书、投标人近期6个月或以上(可扣除、亦可不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均向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及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标包1、标包2

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提供1份类似项目业绩(须附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的合同复印件)

标包1、标包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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