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段(包)编号:2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请登录)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建设规模为2*4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置2台7.5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规模为1台800t/d垃圾焚烧炉,配1台18MW的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渗滤液等环保设施。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2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和1台800t/d垃圾焚烧炉产生炉渣的装卸、运输和无害化综合利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沧州市新华区经十一大街西侧顾官屯村南。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须具有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所产生炉渣的至少1项服务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规模或炉渣年处理量、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为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对炉渣进行处置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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