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301陆璜公路(新港公路-太仓大道)给水管道迁改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X301陆璜公路(新港公路-太仓大道)给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合同估算价:1752114.47元
(3)招标项目名称:X301陆璜公路(新港公路-太仓大道)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4)总工期:90日历天。
(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X301陆璜公路(新港公路-太仓大道)给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 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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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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