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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智慧物联网系统升级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4-11-12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智慧物联网系统升级服务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将基于现有系统平台中相关子系统或应用进行迭代升级,向下通过物联网平台、数据中台实现园区项目内所有设备或其系统的接入管理,向上通过数据共享服务方式为各应用提供数据与业务开放的访问接口,打造统一、开放、可灵活扩展的园区管理底座。同时,本次将针对公司园区资产运营业务开展专项数据治理,形成标准的数据主题库(人、车、物、事件等),实现园区综合态势、园区安防、人员车辆管理、机电设施管理、能耗管理、数据机房管理及设备设施管理等数字化孪生。IOT平台具备对接指定园区物联子系统及应用子系统,进行信息集成与数据集成的能力。可通过云-边架构标准建立,采用多用户模式,分布集中管理,可集成管理所有园区所有物联网设备,实现设备数据全掌控。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226415.09元(不含税);

1.2.3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系统的升级、调测及相关集成服务;

1.2.5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1.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26415.09】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软件开发类、平台建设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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