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CS******** 项目名称###市启新学校###市新穗学校代管代建)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品目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粮油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材供应服务 6个月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710,********元 2 餐饮服务 食堂供餐服务 6个月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27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的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上述证照复印件作为证明。本项目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有效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有效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有效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在“****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网页截图作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在“中****网****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存在控股、管理及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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