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2027年运维监控服务外包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2027年运维监控服务外包。不含税总预算为11624347.86 元,含税总预算为12321808.74 元。具体如下:
服务地点 |
网络规模(网元) |
省市监控中心工作时长比例(省13/24小时,市11/24小时,智联24/24小时) |
网络效应系数 |
经济状况系数 |
每监控量不含税年单价限价(元) |
2025年不含税预算(元) |
2026年不含税总预算(元) |
2027年不含税总预算(元)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总预算(元) |
含税总预算(元) |
省级 |
119429 |
0.54 |
2.02 |
1.10 |
75.00 |
3442513.75 |
3442513.75 |
3442513.75 |
6 |
10327541.25 |
10947193.73 |
福州市(一体+能源/2) |
17045 |
0.46 |
0.8 |
||||||||
智联业务 |
8331 |
1 |
1.59 |
432268.87 |
432268.87 |
432268.87 |
6 |
1296806.61 |
1374615.01 |
||
合计 |
11624347.86 |
12321808.74 |
项目预算=网络规模×省市监控中心工作时长比例÷网络效应系数×经济状况系统×每监控量不含税年限价。具体详见附件5预算价计算表。
(注: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2.2采购内容及范围:运维监控服务外包负责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省、地市监控值班、智联业务算法研判、质量管理、日常监控调度、数据统计分析、IT数据开发(包括但不限于与运营商及行业客户的监控对接、指标稽核、出入站管理等)。
此次监控服务拟需提供服务的监控外包人员32人,具体服务配置如下(人员构成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调整):
业务类别 |
项目经理及班长(人) |
监控值班(人) |
质量及数据分析(人) |
IT需求分析(人) |
小计 (人) |
一体+能源业务 |
2 |
12 |
9 |
4 |
27 |
智联业务算法研判 |
/ |
5 |
/ |
/ |
5 |
合计 |
2 |
17 |
9 |
4 |
32 |
1.2.3★服务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服务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2.4★服务地点:福建省内,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5.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2.2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标后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6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且合同累计业绩金额≥1000万元。【类似业绩指:通信无线网络类监控服务】。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分、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时间、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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