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2024-2026年遂宁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及印刷品项目
1.1.2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1.3 采购内容:2024年-2026年遂宁联通广告制作、宣传印刷品、日常广告制作、渠道包装、墙体制作等进行采购。
1.1.4 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贰年
1.1.5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1.6 本项目预算为不含税 550000.00元。
1.2 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在单价不含税限价基础上报统一折扣,单价不含税报价折扣(ON)不得高于90%,应答人所报的单价不含税报价折扣(ON)高于90%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发票开具要求:应答人须承诺结算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经营状况具备可持续性,不存在履约风险;(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联网核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签订的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包含广告宣传类、物料制作类等)
每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发票”或“框架协议+订单+发票”,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与时间为准,一份合同或一份订单至少匹配一张发票;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该业绩不被认可(原件备查)。
(6)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黑名单要求:严禁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分公司的禁入型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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