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选聘
二、项目内容
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具体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所聘用的会计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聘下一年度的审计业务。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五、邀请对象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审计机构资质条件
参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六)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没有被监管机构列入行业禁入范围;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为综合评价情况,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八、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0日(北京时间9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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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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