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陵县总医院核酸检测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7万元
最高限价:45.7万元
采购需求:南陵县总医院核酸检测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心电图机、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生产厂家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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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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