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8:00止。(以邮件发件日期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资质证书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或满足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
应具备以下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物业服务团队中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技术工种岗位的岗位资格或岗位专业等级证书。
10.案例经验要求:
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成功合作的服务于建设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类项目案例。
11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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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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