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租赁网格内周边商业及公共配套设施齐全,该区域商业环境良好,校内客户群体众多,客流稳定,有利于开展营业厅服务营销活动,有利于开展营业厅服务营销活动。基于以上原因,拟在北京市海淀校园二经营网格中央民族大学内或周边商业用房1处作为营业厅使用,以满足客户服务需求。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 |
营业厅租赁 |
项 |
4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提供房屋条件:
1、应答人提供的房屋面积50-100建筑平米的商铺。
2、租赁年限: 3年
3、应答人房屋可以提供20KW以上电力。
(二)房屋产权条件:
1、产权明确清晰(可提供营业执照、产权证明、转租授权书等)。
2、若应答人提供的房屋位于校内,且应答人为学校、学校房屋管理部门或校方三产公司的,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转租授权证明,产权证明及转租授权证明等资质可不作要求。
(三)应答人条件: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房主(若为个人房屋,应答人需为房主本人或被授权人)。若应答人为学校、学校房屋管理部门或校方认可的转租方,需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明确税点,转租方及其他应答人为公司的,该公司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房主。若为个人房屋,应答人需为房主本人或被授权人。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
(1)应答人为公司企业的,依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
(2)应答人为个人的,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月均租金大于15万元的,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月均租金小于15万元的,应开具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格发票。
3、应答人负责协调物业关系,保证物业配合我方进行装修施工以及正常开业等。协助提供向工商、消防等部门办理正常营业所必需的报批手续材料。
4、信誉要求: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5、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6、无偿配合协调营业厅传输资源进厅;
7、具备营业(开厅)条件;
8、免费提供门头或门楣位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应答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因应答供应商原因无法提供的,可对该部分文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做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限: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10时00分
3.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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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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