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 项目名称: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元) 1 1-1 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 改造修缮工程内容:门禁、监控安装;墙面及过道墙面粉刷;铺设地塑;卫生间及茶水间修缮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项目清单、设计施工图。 1项 ********.00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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