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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同城支行、离行式自助更换高清摄像机及增加门禁系统项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8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同城支行、离行式自助更换高清摄像机及增加门禁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为满足网点日常需要,现需更换为数码高清监控镜头,经统计目前有 16 家网点需进行改造,现对辅材及人工费用进行供应商招采,具体费用按实际施工结算为准。

2、采购范围: 3、工期:45 日历天
4、质保期:36 个月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规定。

6、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专业服务水平高(供应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注册资本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5.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状况良好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供应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有金额页、日期页、盖章页、落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有效满足

招标人售后服务需求。(供应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7 信誉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供应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8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

5.9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如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营业办公场所为租赁等情形)。

5.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5.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12 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由本公司提供本单位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承诺或代理资质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13 供应商的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 10 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提供公司缴纳的“社

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14 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工商登记时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或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承诺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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