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SY |
预算金额(万元)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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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
2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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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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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三亚市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SYZFCG-2024-09-1):第三包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第四包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大中型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3.3、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不存在企业关联承诺函);3.7、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2021年以来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10、非进口产品投标(提供非进口产品投标声明)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注: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原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能会导致竞争性不足,从而无法满足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采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中型企业均可参与。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
2024-11-20 至 2024-11-27 , 每天 0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请登录) |
方式 |
网上购买 |
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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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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