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5-8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溴化锂空调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惠州25-8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溴化锂空调(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惠州25-8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溴化锂空调(二次)
项目概况:招标人拟采购1套溴化锂空调机组橇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惠州25-8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溴化锂空调(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
发标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余热形式为热水型,制冷量≥1400kW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80天内。
交货数量: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成橇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 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 业绩要求:(1)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台套溴化锂空调机组橇(余热形式为热水型,制冷量≥1400kW)的供货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溴化锂空调机组的主要技术参数(制冷量、余热形式)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的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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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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