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配套设施和源路建设工程已由丰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丰开经发许可(2023]2号、丰开经发许可变更(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晟达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县晟达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路位于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公路仓储区北侧,西起规划汉阳路,东止在建汉江路。路线长0.558km,为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为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配套设施和源路建设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258万元。
2.3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FXHYULJS-SG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上述招标范围内各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3.1.3 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3.1.6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注: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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