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主要完成:更换配电箱内老化的电气元件,对高压配电柜进行改造升级;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测及试验;依据建设标准对箱式变电站区域进行整改,主要包括地面硬化,加装围栏等。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且能配合项目及市政供电部门完成相关验收及通电手续,正式供电。
包号/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要求 |
施工地点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某部箱式变电站改造及供电工程(第二次)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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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189815.51元;
3.最高限价:189815.51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1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终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成立三年以上;
(三)财务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属于集团公司母公司的,如提供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当能够体现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且以母公司数据为准,不能体现的应当同时提供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无法拆分且未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信誉要求:(请登录)
(五)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 1 名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无在施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并提供在职证明(含劳动合同)或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人证合一进场后需核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七)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现场投标(报价)的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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