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GXCZ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采购屏南县三级物流体系4.2M纯电动分体型厢式邮政汽车4部。
4、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64.4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4.4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佐证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具有良好信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①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②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提供承诺)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①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
②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采购文件格式)
(9)承诺与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备选方案。
注7: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的原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查。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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