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云南海埂会堂3间连通会议室LED屏采购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WH-530100-2……
2.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海埂会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云南海埂会堂需要分别在A301、A320、A216等三间会议室南面一侧墙面建设一块7.68米(宽)×4.32米(高)≈33.18平方米,像素点间距<1.89毫米的LED显示屏,同步建设配套的信号处理和控制设备。其功能主要满足视频会议、日常开会PPT文件、图片、专题视频播放等使用功能要求。另外还需对以上3间会议室的墙面装修进行改造,使屏幕和装修较好的融合,预留屏幕前电动对开帷幕安装位置。新购6台信号传输光端机和1台信号切换台设备,在四个连通会议室流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厅室使用情况择期开工,竣工日期以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质保期:LED显示屏质保期为不低于3年,其余货物或施工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最低质保要求,自供货装修并安装调试完毕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金来源:已落实。
2.10最高限价:740,736.5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零柒佰叁拾陆元伍角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货物(产品)的价款、备品备件的价格、专用工具费、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装卸费用、装修费用、指导安装调试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税费、技术资料费、验收费、专利或专有技术使用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招标人委托全部工作的费用。本项目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具备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
3.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审计报告,2023年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无行贿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竞争性磋商报名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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