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鹿泉屋顶分布式光伏22.76兆瓦项目日常巡视和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鹿泉分布式光伏一期并网容量11.3MW,鹿泉分布式光伏二期并网容量12.5MW。工程地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其中,党政机关、村委会及学校等公共建筑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新建光伏接至专用变压器低压侧或配电室低压侧,并入电网;农村居民采用“全额上网”380V接入方式并入电网。
2.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3采购内容:鹿泉屋顶分布式光伏22.76兆瓦项目日常巡视和维护项目。
2.4工程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自外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光伏发电设备基建或维护的业绩;
(2)电网线路施工或维护或定检的业绩。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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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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