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车辆服务中心2025年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车辆服务中心2025年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车辆服务中心“企业监控、总部监督、联网联控”的原则,形成总部、企业、基层车队分级监控的项目需要,保障车辆服务中心车辆全部通过终端直连方式接入集团公司车辆管理系统,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具有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生产指挥车辆安装具有单北斗定位的技术装置,对项目进行招标。

本项目资金渠道: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4〕35号。

2.2招标人: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

2.3项目工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 334万元,为辽河油田车辆服务中心约495台车辆卫星定位和1200台视频监控提供技术服务,提供承接车载终端运维、4G通讯传输运维、系统基础数据运维、车载网络运维、车载终端升级、报表分析及培训等,包含故障维修、巡检、安装、拆除、网络参数设置、链路传输、数据转发维护、通信中断处理、地点标记等服务。

标段(标包)划分:无。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符合国家、地方、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不限于所列标准及规范数量:

1、《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Q/SY 10331.1-2019

2、《移动应用平台接入规范》Q/SY 10004-2016

3、《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Q/SY 10341-2019

4、《应用系统身份认证与密钥管理集成规范》Q/SY 10838-2021

5、《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GB/T 20984-2022

6、《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安全要求》GB/T 39770-2021

7、《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21

8、《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T 20815-2006

9、《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GB/T 19392-2013

10、《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6-2016

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 1077-2016

1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JT/T 1078-2016

1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9

1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2011

15、《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9

16、《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JT/T 883-2014

17、《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第 1 部分: 平台Q/SY 10839.1-2015

18、《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第 2 部分: 终端及驾驶安全主动防御设备 Q/SY 10839.2-2020

19、《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交办运[2018]115 号)

2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油质安[2021]188号)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服务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范、标准、规程。在服务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并要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保证项目安全、质量。

项目完成后应满足以下条件,具体为:

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保证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提供监控服务的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2.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3.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按照要求将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接收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

4.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辽河油田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及时准确地反映车辆定位、分布运行状态信息以及驾驶员的驾驶状态。

5.车载设备完好率:运行车辆北斗定位与车载视频监控设备上线率达到100%。

2.7 QHSE相关要求

(一)QHSE标准与要求、执行的工作标准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行业、油田公司及招标人相关QHSE标准与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辽河油田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油辽质健安环委发【2023】9号)及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文件。进入辽河油田市场的承包商必须遵守上述管理办法。

(二)HSE工作目标

“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零缺陷”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

因未按标准、规程服务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危害人身健康、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的风险或事故隐患。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触电风险、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

管控措施包括: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掌握相关安全防护知识;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等。

(四)投标文件中HSE要求

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单独列支HSE费用使用计划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施工作业前为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提供截图);

3.4如投标人是中石油外部企业,则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3.6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成立的公司可不予提供。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23:59:59,(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会员协议:点击下载会员协议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