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下井连廊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矿井建设进度需要,井下拟修建一座下井连廊连接主井口至浴室灯房联建楼,建筑面积714 平方米,框架结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下井连廊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下井连廊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业绩要求:提供2021 年至今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新公司除外;4.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截图;6.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1 月21 日08 时30 分到2024 年11 月25 日17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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