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酉水明珠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保靖县酉水明珠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保发改投资[2023]45号,建设单位为保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总投资为17891.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保靖县酉水明珠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
1.2.2 建设地点:保靖县境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一期一标段招标金额为1417.91万元,内容为:滕家湾公交首末站建设内容:用地面积12555.78㎡,新建1栋管理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管理中心建筑面积1783.35㎡,总建筑面积为1783.35㎡(地上层数:3层;房屋结构高度(m)14;基础型式:桩基础;结构体系:框架结构)。;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2个月(其中,设计时间要求: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网上审批;施工工期要求:11个月)□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标人须根据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图纸、备案、移交以及投资限额控制,配合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工作、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负责控制,招标人可以对工程建设内容根据实施需求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最高投标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且不低于初步设计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本工程各专业设计进行优化和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需要,开展各专业的深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技术服务等工作。中标人所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均需达到指导现场施工的深度,并负责通过相关审批和审查。第二部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施工应包含设计图纸所含的工程施工。;
1.5 质量要求:施工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按审批程序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合同要求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8 招标编号:HNDYZB-2024-007。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起(请登录)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保靖县酉水明珠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保发改投资[2023]45号,建设单位为保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总投资为17891.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保靖县酉水明珠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
1.2.2 建设地点:保靖县境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一期一标段招标金额为1417.91万元,内容为:滕家湾公交首末站建设内容:用地面积12555.78㎡,新建1栋管理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管理中心建筑面积1783.35㎡,总建筑面积为1783.35㎡(地上层数:3层;房屋结构高度(m)14;基础型式:桩基础;结构体系:框架结构)。;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2个月(其中,设计时间要求: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网上审批;施工工期要求:11个月)□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标人须根据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图纸、备案、移交以及投资限额控制,配合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工作、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负责控制,招标人可以对工程建设内容根据实施需求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最高投标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且不低于初步设计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本工程各专业设计进行优化和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需要,开展各专业的深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技术服务等工作。中标人所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均需达到指导现场施工的深度,并负责通过相关审批和审查。第二部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施工应包含设计图纸所含的工程施工。;
1.5 质量要求:施工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按审批程序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合同要求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8 招标编号:HNDYZB-2024-007。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起(请登录)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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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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