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大学2025年2-7月食堂冷冻制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Q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投标限价
1.本次招标范围为全校各食堂2025年2-7月冷冻制品用量(供货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预估用量仅供参考,合同期内不做最低供货用量承诺。
2.本项目各品种限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任一品种报价超过限价的则所有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开标一览表及项目需求。
3.项目预算:约975万元,用量约808吨。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0 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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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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