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部分:1.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福建省内其他地区都没限制要开保险还是担保还是银行,而且福州招投标平台保险、担保也上线了那么多家,为什么招标的项目还只能用电子银行。答:详见本答疑纪要补充部分第3、4点。2.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公司安全员和技术****公司社保是否可以? ****公司社保每月正常申报,但款项未及时被托收,如几个月一次性托收费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连续缴纳八个月社保?答:1.可以。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版通用本商务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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