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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州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水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升州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备[2023]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

 

招标内容及规格: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范围: 拟改造升州路原DN700灰口铸铁管,改造为DN1000球墨铸铁管690米,DN800球墨铸铁管52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规模(估算价): 1250.00万元 

 

工期(交货时间): 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业绩要求: 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的。 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供(给)水管道施工工程(须含管径DN800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管径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4)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②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半年(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需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75

   

1

投标报价

75.00

评标基准价 C=A×Q1+B×Q2: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 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的有效投标报价和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 小于 有效投标数 小于等于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 小于 有效投标数 小于等于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5 小于 有效投标数 小于等于 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 大于 20 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60%、65%、70%、75%、80%、8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幅度为 Y%,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定幅度时(Y%),可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Y=85%,Y 的取值为 80、85、90,常规项目取值为 85,Y 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时,B=最高报标限价×Y%;;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扣0.7分,每低于1%扣0.5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施工方案

13.5

   

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6.00

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2、相邻设施保护、新旧管道接拢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3、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交叉处理及保护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4、基坑、沟槽支护、起重吊装、沟槽回填等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50

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50

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1.50

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1.50

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3、安全专项方案,满足工程要求,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50

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项目管理机构

3

   

1

项目管理机构

3.00

1.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建设工程类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2、技术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建设工程类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须提供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

 

其他评审

8.5

   

1

企业业绩

2.00

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供(给)水管道施工工程(须含管径DN800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管径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2

信用分

6.00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业务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业务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业务资质。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3

承诺书

0.50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0.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 16:05:29至2024年11月28日 16:05: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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